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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進一步優化市城區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停車 收費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2023-07-18 10:56:53 來源:
各縣市區發改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局,市城區停車泊位停車服務單位:
為提高市城區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周轉率,促進公共資源利用最大化,有效緩解“停車難、停車貴”等問題,進一步優化市城區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停車收費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收費范圍
1.核心區(2個):
(1)協作路—蘇仙路—中行路—白鹿洞巷—郴江路—青年大道—國慶路—梨樹山路—郴州大道—五嶺大道—萬華路—南嶺大道—國慶路—勞動路—協作路形成的合圍區及合圍道路(注:核心區與中心區合圍邊界相重合的協作路、蘇仙路、中行路、白鹿洞巷、郴江路、青年大道為核心區道路)。
(2)增湖路—月中路—興城路-增湖路形成的合圍區及合圍道路。
2.中心區(2個):
(1)協作路—蘇仙路—中行路—白鹿洞巷—郴江路—青年大道—郴資路—人民路—郴縣路—鎖石路—郴州大道—萬華路—寒溪路—華府路—八角山路—駱仙路—永春路—同心路—同福路—溫泉路—協作路形成的合圍區及合圍道路(注:核心區與中心區合圍邊界相重合的協作路、蘇仙路、中行路、白鹿洞巷、郴江路、青年大道為核心區道路,其他的道路為中心區道路)。
(2)郴州大道—林邑路—洞灣路—青年大道—白露塘路-郴州大道形成的合圍區及合圍道路。
3.新興區:除核心區、中心區合圍之外的道路。
上述區域范圍內實行臨時停車收費的具體路段及泊位劃定,由公安交警、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確定,并適時動態調整。
二、收費標準
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停車收費按下述標準執行,對有長期停車需求的,可采取年票、月票等形式給予優惠,具體收費標準由停車泊位經營者或管理者自行制定并抄送市價格主管部門。
1.核心區域:
(1)干道首2小時內,每車收費1元/15分鐘;2小時后,每車收費1.25元/15分鐘,每車每天最高限價40元。
(2)支道首2小時內,每車收費0.75元/15分鐘;2小時后,每車收費1元/15分鐘,每車每天最高限價30元。
2.中心區域:
(1)干道首2小時內,每車收費0.75元/15分鐘;2小時后,每車收費1元/15分鐘,每車每天最高限價30元。
(2)支道首2小時內,每車收費0.5元/15分鐘;2小時后,每車收費0.75元/15分鐘,每車每天最高限價20元。
3.新興區域:
(1)干道每車收費0.75元/15分鐘,每車每天最高限價20元。
(2)支道每車收費0.5元/15分鐘,每車每天最高限價10元。
三、免費時段
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在免費時段(當日20:00至次日8:00),免收車輛停放服務費。
四、減免規定
1.對核心區域停車30分鐘以內(含30分鐘)、中心區域停車45分鐘以內(含45分鐘)、新興區域停車60分鐘以內(含60分鐘)的車輛免收停放服務費,停車時間超過上述免費時間的,不享受免費優惠,計費時間從車輛進入停車泊位起計算。
2.對執行任務的軍、警車輛和消防車、有標識的行政執法車、救護車、救災搶險車、郵遞車、環衛車、市政設施維護維修車、殯葬車,對持有本人殘疾人證、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的殘疾人駕駛的本人專用車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免收車輛停放服務費的車輛,一律免予收費。
3.對停放不超過1小時的新能源汽車(綠色牌照車輛)免收車輛停放服務費,超過1小時后繼續停車的,計費時間從車輛進入停車泊位起計算,按上述收費標準減半收取。
五、有關要求
1.停車泊位經營者或管理者應在啟動收費前將收費泊位批次、位置、數量、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抄送市價格主管部門、市市場監管部門,切實規范停車收費行為,嚴格執行收費標準和減免政策。
2.停車泊位經營者或管理者要嚴格落實收費公示制度,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按規定設立(懸掛)藍色公示牌,公示停放收費單位及服務咨詢電話、收費類型、收費區域、計費時段、收費標準及監督舉報電話12315、12345等內容,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和監管部門檢查。
3.本通知自2023年 月 日起實施,原公布的郴州市城區道路臨時停車泊位最高收費標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郴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7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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